最新更新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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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間情境錄】陳阿姨推過來的那則新聞
❇️ 新制上路這幾天,門診裡最常出現的就是這一幕——六十五歲的陳阿姨一坐下,就把手機推到我面前:「洪醫師你看這個新聞!說健保放寬了,一百零五萬人受惠捏。我算不算在裡面?我壞的膽固醇一百三十幾,你之前說還不用吃藥,那現在是不是可以吃了?」
我把手機推回去,笑著說:「阿姨,新聞是真的。但『你算不算在裡面』這件事,比標題複雜一點點——而且對你來說,真正重要的不是『能不能吃藥』,是『你的膽固醇該降到多少』。」
2026 年 9 月 1 日(民國 115 年 9 月 1 日)起,降血脂藥健保給付規定正式改版。 新制的判斷邏輯是:先依動脈硬化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把人分成六個等級,每一級各有各的起始用藥標準和治療目標。
依據媒體報導健保署的說明,這次修訂約有 105 萬人受惠,健保挹注約 22.8 億元。據同批報導,其學理依據為 9 大醫學會共同擬訂的《2025 台灣血脂管理臨床路徑共識》。
以下把降血脂藥健保給付的新規定分成兩層寫:前半段給民眾,用最白話的方式講「你該怎麼看自己的數字」;後半段給醫療同仁,是完整的條文對照、處方規定與實務地雷。你可以直接跳到需要的那一段。
如果沒時間看完全文,請先記住這 6 件事:
📊 改成六級分類
極高風險、非常高風險、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六項風險因子都沒有。每一級的用藥標準和目標值都不一樣。
📉 風險越高,標準越嚴
極高風險族群的目標是壞膽固醇(LDL-C)降到 55 mg/dL 以下;完全沒有風險因子的人則是 160 mg/dL 以下。
⏱️ 高風險族群:處置與用藥「並行」
表一明訂,極高與非常高風險是「處置各項可改善心血管風險因子與藥物治療並行」,高風險是「生活型態改變與藥物治療並行」;中風險、低風險與零風險因子則是「給藥前應有 3–6 個月生活型態改變」。
💊 合併用藥等待期縮短
statin(史他汀,最常用的降膽固醇藥)單獨使用未達標時,加上 ezetimibe 的等待期,從 3 個月縮短為 6–8 週。
⚠️ 新制是預設,但有一份例外清單
降膽固醇藥物原則上一律適用新的表一(也就是新制),公告點名的 116 個品項不適用、改適用表二(不走新制那一套)。同一個品牌名的不同劑量,可能一個適用新制、一個不適用——這由醫師開處方時判斷,品項清單在後面給醫療同仁的段落。
💡 最重要的一句話
健保給付門檻,不等於你該不該吃藥。 這兩件事必須分開看,理由在文章中段詳細說明。
一、先看懂一件事:為什麼「風險越高,數字反而要越低」
很多人第一次看到這張表都會愣住:怎麼病越重的人,膽固醇標準反而越嚴格?
我在門診常用「限速」來解釋這件事。
- ▶️ 你的血管就像一條路。過去這條路上發生過什麼事,決定了它現在的限速。
- ▶️ 一條從沒出過事、路況良好的路——你可以開快一點,限速 160。
- ▶️ 一條已經塌過方、修補過好幾次的路——同樣的速度就會出事,所以限速必須壓到 55。
不是健保對重症病人比較嚴格,是因為那些血管已經受過傷,禁不起同樣的數值。 對一顆放過支架的心臟來說,LDL-C 130 不叫「還好」,叫「危險」。
所以新制的邏輯其實很單純:先確認你的血管走過什麼路,再決定你的限速。
二、你屬於哪一級?六級風險對照
以下是新制的完整分級表。先看左邊找到自己,再看右邊那個「目標值」——那個數字才是你真正該記住的。
| 風險等級 | 你可能屬於這一級,如果… | 你的 LDL-C 目標值 |
|---|---|---|
| 極高風險 | 冠狀動脈疾病,且合併:一年內心肌梗塞/兩次以上心肌梗塞/多支冠狀動脈阻塞/急性冠心症合併糖尿病/周邊動脈疾病或頸動脈狹窄。或周邊動脈疾病合併冠狀動脈疾病或頸動脈狹窄 | 低於 55 |
| 非常高風險 | 曾經急性冠心症、做過心導管打通血管或繞道手術、缺血性中風或小中風合併動脈硬化、周邊動脈疾病(曾手術、有缺血症狀或截肢);或影像檢查發現血管明顯狹窄(達 50% 以上) | 低於 70 |
| 高風險 | 糖尿病/慢性腎臟病(尚未洗腎)/LDL-C 本身就 ≧190/冠狀動脈鈣化分數 ≧400 | 低於 100 |
| 中風險 | 有 2 項或 2 項以上下列心血管風險因子 | 低於 115 |
| 低風險 | 有 1 項心血管風險因子 | 低於 130 |
| 六項都沒有 | 下列六項風險因子一項都不符合 | 低於 160 |
(LDL-C=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也就是俗稱的「壞膽固醇」;單位皆為 mg/dL。上表為便於對照而簡化;每一項在規定中都有量化的判定標準,實際分級由醫師依完整病歷與檢查結果判定,完整定義在後面給醫療同仁的段落。)
六項心血管風險因子,你有幾項?
- ▶️ 1. 高血壓
- ▶️ 2. 年齡:男性 ≧45 歲、女性 ≧55 歲
- ▶️ 3. 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家人在很年輕時就發生冠心病(男性 ≦55 歲、女性 ≦65 歲)
- ▶️ 4. 好膽固醇偏低:HDL-C 男性 <40、女性 <50 mg/dL
- ▶️ 5. 抽菸
- ▶️ 6. 代謝症候群(下列五項符合至少三項才算一項風險因子):
- 腹部肥胖:男性腰圍 ≧90 公分、女性 ≧80 公分
- 血壓偏高:≧130/85 mmHg,或已在吃血壓藥
- 空腹血糖偏高:≧100 mg/dL,或已在吃糖尿病藥
- 空腹三酸甘油酯偏高:≧150 mg/dL,或已在吃降三酸甘油酯的藥
- 好膽固醇偏低:男性 <40、女性 <50 mg/dL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級
上面表格裡有幾項,是你自己不可能知道的:血管狹窄百分之幾、冠狀動脈鈣化分數(要做心臟電腦斷層才有這個數字,通常需自費)、腎功能指標。這很正常——這些本來就是醫師該幫你判斷的部分。
你自己能做到的,是這三件事:
- ▶️ 數一數你的風險因子有幾項:上面那六項,逐項對照,不要漏算也不要少算。
- ▶️ 找出你最近一次的血脂報告:公司健檢、成人健檢、任何一張抽血單都可以。重點看四個數字:總膽固醇、LDL-C、HDL-C、三酸甘油酯。
- ▶️ 列出你已知的診斷:有沒有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病?做過心導管、放過支架、開過心臟嗎?中風過嗎?家人有沒有很年輕就心肌梗塞?
血脂目標試算:你的 LDL-C 該控制在多少?
依健保署 115/9/1 生效之「降膽固醇藥物給付規定表一」六級風險分層編寫。這是衛教工具,不是診斷工具——實際分級與治療決定請由你的醫師判斷。
醫師曾告訴你有下列哪些狀況?
可複選。都沒有的話,勾最下面那一項。
再確認一下,以下有沒有符合的?
這幾項會讓風險等級再上一階、目標值更低。沒有符合的就不用勾,但請逐項看過再跳過。
下面六項,你符合幾項?
這是健保規定明訂的六項「心血管風險因子」。
代謝症候群:下面符合三項以上才算數
五項中要滿三項,才計入上面的第 6 項風險因子。
你最近一次的抽血數字(選填)
填了就能看到離目標還有多遠;不填也看得到目標值。LDL-C 填 190 以上會自動判為高風險——其他欄位不做自動判定。
mg/dL
只清掉勾選與數字,不會離開目前的模式。
判定摘要
處方規定
你現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回到開場的陳阿姨:她 65 歲(第 2 項)、有高血壓(第 1 項),這樣就是 2 項風險因子 → 中風險 → 目標值低於 115。她的 130 幾,確實超過了。
三、高風險族群:藥物與生活調整「並行」
這一節對臨床最實際。
新制表一的「非藥物治療」欄位寫得很清楚:
▶️ 高風險:生活型態改變,與藥物治療並行
▶️ 中風險、低風險:給藥前應有 3–6 個月生活型態改變,並處置心血管風險因子
換句話說——對已經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腎臟病的病人,藥物與生活調整可以同時開始,不需要先單獨做完一段時間的飲食控制再回診評估。
這對臨床是很實際的一件事。心肌梗塞後的關鍵期就是那幾個月,讓高風險病人空等,等的是他承受不起的風險。
至於中、低風險的人——你的「三到六個月」不是被健保刁難,而是因為對你這個風險等級來說,生活型態調整本身就有機會把數字拉回來,而且沒有藥物副作用。這段時間請認真用,不要浪費。
(修訂前的完整規定與逐項差異,整理在後面給醫療同仁的段落。)
另外兩個放寬
- ▶️ 合併用藥的等待期縮短:statin(史他汀,最常用的降膽固醇藥)單獨使用未達標時,加上 ezetimibe(另一種降膽固醇藥,作用是減少腸道吸收膽固醇)的等待期,從 3 個月縮短為 6–8 週。含 ezetimibe 的複方藥也同步縮短。
- ▶️ 給付放寬:據媒體報導,健保署表示本次修訂放寬給付、約 105 萬人受惠。
實際放寬了多少?
對照修訂前的規定,開始用藥的標準確實往下調了:
- ▶️ 六項風險因子都沒有的人,從 LDL-C 190 降到 160
- ▶️ 有 1 項的,從 160 降到 130
- ▶️ 有 2 項以上的,從 130 降到 115
另外還有兩個變化,會讓更多人被算進「有風險因子」:女性的「好膽固醇偏低」標準從 40 改成 50(等於更多女性符合這一項),以及新增了「代謝症候群」這個第六項。
四、最重要的一段:健保給付門檻,不等於「你該不該吃藥」
這一段請務必看完,它比上面所有數字都重要。
所以:
- ❌ 「我還沒到給付標準」不等於「我不用管」
你的 LDL-C 距離門檻只差幾點,不代表你的血管很安全。它只代表健保這筆錢還沒到付款條件。風險是連續的,門檻是人為切的線。 - ❌ 「我不符合給付」不等於「我不能治療」
自費用藥、更積極的飲食運動調整、把血壓血糖菸酒一起處理——這些都在。新制本身也明文要求醫師要一併看血壓、糖化血色素、肥胖、抽菸、酒精攝取與生活型態(依風險等級不同,條文分別要求「辨識」或「處置」這些因子)。 - ❌ 「我符合給付」也不等於「我一定要吃藥」
用不用藥,還要看你的整體狀況、其他用藥、肝腎功能、副作用耐受度。給付規定給的是「可以」,不是「必須」。
(已經在服藥的人請特別注意:這裡說的是「要不要開始用藥」的判斷,不是已經在吃的藥可以自行停掉。任何停藥或減量都必須經醫師評估。)
✅ 真正該做的三件事
- 知道自己的數字:LDL-C、HDL-C、總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這四個是基本盤。沒有數字,上面整篇文章對你都是空的。
- 知道自己的等級:把上面那六項風險因子逐項對照一次,帶著答案去門診。
- 知道自己的目標:記住那個「低於多少」的數字。那才是你要追的東西——不是門檻,是目標。
「醫師,我看新的健保規定分成六級,我大概算是哪一級?我的膽固醇應該控制到多少比較好?」
這一句話會直接把對話帶到重點上,比問「我可以吃藥嗎」有用得多——因為前者問的是你的目標,後者問的只是健保的門檻。
✅ 如果已經在吃藥,也記得問副作用與監測
statin 最常被提到的是肌肉相關的不適(規定條文本身也列出 Severe myalgia、Myositis 作為「無法耐受」的判準)。輕微不適不要自己停藥,先跟醫師講——多數情況換一種或調整劑量就能處理。
💡 即使你現在還沒到用藥標準,這些數字仍然值得每年追蹤。膽固醇不會痛、不會癢,等它讓你有感覺的時候,通常已經是在急診室了。(延伸閱讀:脖子痛也可能跟膽固醇有關?)

五、給醫療同仁:降血脂藥健保給付完整條文與實務重點
以下是新制的完整規定內容,依健保署 115/9/1 生效之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公告整理。
表一=新制:115/9/1 新建的六級 ASCVD 風險分層。它是預設值——降膽固醇藥物原則上都走這張。
表二=不適用新制:只有公告點名的 116 個品項走這張。
⚠️ 表二不等於「舊制」。表二承接自修訂前那張表(官方沿革日期串完全相同、只多 115/9/1 一個),但它的內容在公告附件寫的是「(以下略)」、未附全文,而且它自己也標了 115/9/1 的修訂日期——內容是否跟著動過,從這份公告看不出來。能確定的只有「不適用表一」這件事。
5.1 表一(新制)主要欄位對照(處方規定見 5.3)
| ASCVD 風險等級 | 非藥物治療 | 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 | 主要/(次要)血脂目標值 |
|---|---|---|---|
| 極高風險 | 處置各項可改善心血管風險因子與藥物治療並行 | LDL-C ≧55 mg/dL | LDL-C <55(non-HDL-C <85) |
| 非常高風險 | 同上 | LDL-C ≧70 mg/dL | LDL-C <70(non-HDL-C <100) |
| 高風險 | 生活型態改變與藥物治療並行 | LDL-C ≧100 mg/dL | LDL-C <100(non-HDL-C <130) |
| 中風險 | 給藥前應有 3-6 個月生活型態改變,並處置心血管風險因子 | LDL-C ≧115 mg/dL | LDL-C <115(non-HDL-C <145) |
| 低風險 | 同上 | LDL-C ≧130 mg/dL | LDL-C <130(non-HDL-C <160) |
| 0 項心血管風險因子 | 同上 | LDL-C ≧160 mg/dL | LDL-C <160 |
non-HDL-C 的定位:規定明訂,當 LDL-C 達到理想治療目標後,non-HDL-C 可作為血脂治療的次要標的,計算方式為總膽固醇減去 HDL-C,尤其適用於合併高三酸甘油酯、糖尿病或肥胖的病人。
5.2 ASCVD 風險等級定義(逐條)
一、極高風險
- (一)冠狀動脈疾病合併下列任一:① 一年內曾經歷心肌梗塞 ② ≧兩次心肌梗塞病史 ③ 多支冠狀動脈阻塞 ④ 急性冠心症合併糖尿病 ⑤ 周邊動脈疾病或頸動脈狹窄
- (二)周邊動脈疾病合併下列任一:① 冠狀動脈疾病 ② 頸動脈狹窄
二、非常高風險
- (一)經臨床檢查確診為動脈硬化心血管疾病:① 急性冠心症病史 ② 接受血管再通術(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外科冠狀動脈繞道手術)③ 缺血性中風/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合併動脈硬化相關疾病或病史 ④ 周邊動脈疾病(曾接受血管再通術、有肢體缺血相關症狀或截肢)
- (二)經影像檢查確認有顯著斑塊負擔,定義為 ≧50% 直徑狹窄率:① 冠狀動脈血管攝影 ② 冠狀動脈或周邊血管電腦斷層攝影 ③ 頸動脈或周邊血管超音波
三、高風險
- (一)糖尿病
- (二)慢性腎臟病(進入透析治療前,包括 UACR ≧30 mg/g 或 eGFR <60 mL/min/1.73m² 至少持續 3 個月)
- (三)LDL-C ≧190 mg/dL
- (四)冠狀動脈鈣化分數(CAC)≧400
四、中風險:2 項(含)以上心血管風險因子 / 五、低風險:1 項心血管風險因子
5.3 處方規定與追蹤時程
極高、非常高風險
- 起始治療:依基線血脂值、用藥史與臨床狀況,給予中至高強度 statin 或合併 ezetimibe。
- 起始治療 6~8 週後檢測血脂;達標則維持並每 6 個月追蹤;未達標則檢視服藥狀況,並考慮調整至高強度 statin 或最大耐受 statin 劑量,同時考慮合併 non-statin 治療(ezetimibe、PCSK9 單株抗體、siRNA、ATP citrate lyase 抑制劑)。
- 更動治療 1~3 個月內須追蹤是否達標。
高風險
- 起始治療:中至高強度 statin 或合併 ezetimibe,同時進行生活型態改變。
- 起始治療 6~8 週後檢測;達標維持並每 6 個月追蹤;未達標處理同上。
- 更動治療 1~3 個月內追蹤。
中、低風險
- 起始治療:進行生活型態改變,並處置心血管風險因子。
- 起始治療 3~6 個月後檢測;達標維持並每 6-12 個月追蹤;未達標則給予中強度 statin。
- 中強度 statin 治療 6~8 週後追蹤;未達標檢視服藥狀況,可給予高強度 statin 或最大耐受劑量或合併 non-statin 治療。
評估建議:極高/非常高風險——初始評估應檢測完整血脂指標,並應於急性病人入院後 24 小時內完成血脂檢驗;同時處置血壓、HbA1c、肥胖、抽菸、酒精攝取與生活型態。高/中/低風險——給予完整血脂指標檢測,辨識上述各項可改善風險因子。
5.4 ⚠️ 最容易誤讀的一點:哪些品項「不」適用表一
修訂條文原文寫的是:
這句話的結構是「原則 + 但書」:
- ▶️ 原則——降膽固醇藥物一律適用表一(=新制)(六級風險分層)
- ▶️ 但書——只有公告點名的品項不適用表一,僅適用表二(=不適用新制)
排除清單共 116 項,成分分布如下
| 成分 | 品項數 | 劑量分布 |
|---|---|---|
| atorvastatin | 35 | 10mg 12/20mg 12/40mg 11 |
| rosuvastatin | 25 | 5mg 9/10mg 11/20mg 5 |
| simvastatin | 19 | 10mg 1/20mg 11/40mg 7 |
| pitavastatin | 14 | 2mg 10/4mg 4 |
| pravastatin | 12 | 10mg 2/20mg 6/40mg 4 |
| 複方(atorvastatin+amlodipine) | 4 | — |
| lovastatin | 3 | 20mg 3 |
| fluvastatin | 3 | 80mg 3 |
| 複方(pravastatin+fenofibrate) | 1 | — |
| 合計 | 116 |
同一個品牌名的不同劑量,可能一個在清單內、一個不在
| 藥品 | 健保代碼 | 在排除清單? | 適用 |
|---|---|---|---|
| Crestor 10mg | BC24131100 | 否 | 表一 新制 |
| Crestor 5mg | BC24597100 | 是 | 僅表二 非新制 |
| Crestor 20mg | BC24129100 | 是 | 僅表二 非新制 |
| Tulip”SDZ” 10/20/40mg | BC28789100 等 | 否 | 表一 新制 |
| Tulip 10/20/40mg | BA25200100 等 | 是 | 僅表二 非新制 |
健保降膽固醇藥品快查:這支藥適用新制嗎?
輸入藥品名稱、健保代碼或成分即可查詢。資料=115/9/1 公告附件1(57 項)+附件2(130 項),共 187 項。
「適用表一」是依條文推得,不是公告逐字寫的。推理鏈已印在每張卡片上,請自行覆核。條文原文為「降膽固醇藥物,適用表一。但下表所列項目不適用表一,僅適用表二」——表一是預設值,被點名者才是例外。
這 187 項不是完整藥品目錄,只是本次公告涉及的品項。查不到的藥品不代表不存在,也不代表適用表一。
為什麼標「非新制」而不標「舊制」:表二承接自修訂前那張表(官方沿革日期串完全相同、只多 115/9/1 一個),但它的內容本次附件標示「(以下略)」、未附全文,且表二自己也標了 115/9/1 的修訂日期——內容是否跟著動過,從這份公告看不出來。稱它「舊制」等於斷言內容未變;「非新制」則是條文「不適用表一」的同義轉寫。處方與申報請以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現行版本為準。
三個容易混淆的地方
- 公告附件那份「57 個品項」不是「表一適用清單」。它是「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初核說明為「本案藥品擴增給付範圍,廠商同意調整支付價格」,每一列的給付規定欄寫的是「適用通則及 2.6.1. 規定」(少數為 2.6.2. 或 2.6.3.)——寫的是節次,不是表次。逐項核對這 57 項的節次分布為:2.6.1 共 50 項、2.6.2 共 3 項、2.6.3 共 4 項。其中屬 2.6.2/2.6.3 的 7 項(如 EZETROL、VYTORIN、ATOZET)適用的是 2.6.2/2.6.3 條文,該兩節條文本身並未援引表一或表二。支付價格異動與適用哪張表,是兩件事。
- 另有一份 14 項的清單,性質完全不同。2.6.2(ezetimibe 單方 4 項)與 2.6.3(複方 10 項)各有「等待期仍為 3 個月」的例外品項,那是合併用藥時程的例外,與表一/表二的適用無關(下一小節說明)。
- 表二本次也標了 115/9/1 的修訂日期,但它的內容在公告附件中寫的是「(以下略)」——表二是否也跟著調整過,從這份公告看不出來。不過有一件事可以確定:表二的官方沿革日期串是「86/1/1、87/4/1、87/7/1、91/9/1、93/9/1、97/7/1、102/8/1、108/2/1、115/9/1」,與修訂前那張表的日期串完全相同、只多了 115/9/1 一個——表二是修訂前那張表的延續,只是 115/9/1 這次動了什麼無從得知。
5.5 Ezetimibe 與複方製劑:等待期由 3 個月縮為 6–8 週
2.6.2 Ezetimibe(單方)
- 限用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同型接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同型接合子性麥脂醇血症(植物脂醇血症)患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對 statins 類藥品發生無法耐受藥物不良反應(如 Severe myalgia、Myositis)者
- 經使用 statins 類藥品單一治療 6-8 週未達治療目標者,得合併使用本類藥品與 statins 類藥品
- ⚠️ 但下列 4 品項仍需 statin 單一治療 3 個月未達標,始得併用:Ezetity tablets 10mg(AC60610100)、Ezzicad 10mg(BC27311100)、Ezta 10(BC28252100)、Ezetimibe Sandoz 10mg(BC26552100)
2.6.3 含 ezetimibe 及 statin 類之複方製劑
- 限用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同型接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HOFH)病患
- 經使用 statin 類藥品單一治療 6-8 週未達治療目標者,得使用本類藥品
- 本品不得與 gemfibrozil 併用
▶ 展開:2.6.3 仍需 3 個月的 10 個例外品項(含健保代碼)
5.6 新舊制對照
以下並列修訂前(108/2/1)與新制(115/9/1 表一)。
修訂前(108/2/1)降膽固醇藥物給付規定表
| 類別 | 非藥物治療 | 起始藥物治療血脂值 | 血脂目標值 |
|---|---|---|---|
| ① 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病史 ② 曾接受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外科冠動脈搭橋手術之冠狀動脈粥狀硬化患者 | 與藥物治療可並行 | LDL-C ≧70 mg/dL | LDL-C <70 mg/dL |
| 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患者 | 與藥物治療可並行 | TC ≧160 或 LDL-C ≧100 | TC <160 或 LDL-C <100 |
| 2 個危險因子或以上 | 給藥前應有 3-6 個月非藥物治療 | TC ≧200 或 LDL-C ≧130 | TC <200 或 LDL-C <130 |
| 1 個危險因子 | 同上 | TC ≧240 或 LDL-C ≧160 | TC <240 或 LDL-C <160 |
| 0 個危險因子 | 同上 | LDL-C ≧190 | LDL-C <190 |
舊制的危險因子(5 項):① 高血壓 ② 男性 ≧45 歲,女性 ≧55 歲或停經者 ③ 有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男性 ≦55 歲,女性 ≦65 歲) ④ HDL-C <40 mg/dL ⑤ 吸菸(因吸菸而符合起步治療準則之個案,若未戒菸而要求藥物治療,應以自費治療)
七項實質差異
- 分類軸換掉:疾病別 → ASCVD 風險等級,並由 5 類細分為 6 級。
- 總膽固醇(TC)門檻不再使用:舊制是 TC 與 LDL-C 雙軌(TC ≧160/200/240 任一達標即可);新制表一只用 LDL-C,non-HDL-C 是達標後的次要標的。
- 危險因子由 5 項增為 6 項:新增「代謝性症候群」(需符合其五小項中至少三項)。
- 女性 HDL-C 標準:舊制統一 <40;新制男性 <40、女性 <50——更多女性會被計入這一項。
- 女性年齡項:舊制為「≧55 歲或停經者」;新制只有「≧55 歲」。
- 抽菸項的自費條款:舊制附註「若未戒菸而要求藥物治療,應以自費治療」;新制表一的風險因子定義未附此條款。
- 追蹤頻率:舊制全表共用一套(第一年每 3-6 個月、第二年以後至少每 6-12 個月);新制依風險等級分層(極高/非常高/高每 6 個月;中/低每 6-12 個月)。
六、常見問題
Q1:我的 LDL-C 是 130,需要處理嗎?
關鍵是你屬於哪一級——同樣是 130,對不同等級的人意義完全相反。中風險的目標是低於 115,130 已經超標;低風險的目標是低於 130,130 正好卡在線上、尚未達標;六項風險因子一項都沒有的人目標是低於 160,130 在範圍內。不論哪一級,這些數字都值得每年追蹤。 至於健保給不給付,那是醫師開藥時要判斷的另一件事,不是「你該不該處理膽固醇」的判準。
Q2:新制上路,我需要重新抽血嗎?
如果你近期沒有完整的血脂數據(LDL-C、HDL-C、總膽固醇、三酸甘油酯),值得跟醫師討論安排。新制明訂各風險等級都應檢測完整血脂指標;極高與非常高風險的急性病人另須於入院後 24 小時內完成。
Q3:為什麼風險高的人,目標值反而更低?
因為那是「限速」不是「獎懲」。已經受過傷的血管,禁不起跟健康血管一樣的數值。目標值越低,代表你的血管越需要保護。
Q4:醫師說我不符合給付標準,是不是代表我不用吃藥?
不是。給付規定是保險支付規則,不是治療指引。不符合給付仍可能需要治療(含自費用藥與生活型態調整),該不該治療請與你的醫師討論。
Q5:我一直在吃的膽固醇藥,9 月後會不會不能開了?
在本次公告的兩份附件中,未見任何取消給付的品項;附件內容以支付價格調整與給付規定修訂為主,差別在於不同品項適用不同的判斷標準(表一或表二)。實際品項仍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藥屬於哪一張表,可以請醫師或藥師查健保代碼。
Q6:non-HDL-C 是什麼?我要注意它嗎?
它是「總膽固醇減掉好膽固醇」,代表所有「壞的」脂蛋白總和。新制把它定位為 LDL-C 達標之後的次要目標,尤其適用於同時有高三酸甘油酯、糖尿病或肥胖的人。先追 LDL-C,達標後再看它。
七、重點整理
- ▶️ 2026/9/1 起,健保降血脂藥給付改為六級 ASCVD 風險分層,每一級有各自的起始治療值與目標值。
- ▶️ 記住目標值,不是記住門檻:極高 <55、非常高 <70、高 <100、中 <115、低 <130、六項風險因子都沒有 <160(mg/dL)。
- ▶️ 表一明訂:極高與非常高風險為「處置各項可改善心血管風險因子與藥物治療並行」,高風險為「生活型態改變與藥物治療並行」;中風險、低風險與零風險因子為「給藥前應有 3–6 個月生活型態改變」。
- ▶️ 合併 ezetimibe 的等待期由 3 個月縮短為 6–8 週(部分列名品項仍為 3 個月)。
- ▶️ ⚠️ 表一是預設、例外才列名:降膽固醇藥物原則上適用表一,公告點名的 116 個品項不適用、改適用表二。同一品牌不同劑量可能分屬不同表,處方請以健保代碼查對。
- ▶️ 💡 給付門檻不等於治療需求。不符合給付不代表不需要治療;符合給付也不代表一定要用藥。請與你的醫師討論你的個別狀況。
回到開場的陳阿姨。她 65 歲、有高血壓,兩項風險因子——中風險,目標值 115。她的 130 幾確實超標了。但我沒有直接開藥,而是先安排完整血脂檢查,並和她一起看了腰圍和血壓的數字——因為對她這個風險等級來說,生活型態調整本身就有機會把數字拉回來。三到六個月後再抽一次,沒降下來就用藥。
因為新制真正在說的,從來不是「幾分可以領藥」,而是「你的血管,應該被保護到什麼程度」。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Cardiovascular-renal drugs(自 115 年 9 月 1 日生效).2.6.1./2.6.2./2.6.3.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項目異動明細表(生效日 115/9/1).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相關公告(頁面標題與內容以健保署網站現行版本為準)
- 自由健康網(2026-08-31):健保 9 月新制上路
- 聯合新聞網(2026-08-31):降血脂藥給付放寬
本篇內容僅供健康衛教參考,任何用藥及治療請務必經專業醫師評估後個別化處方,切勿自行購買、停用或調整藥物。健保給付規定以中央健康保險署最新公告及函釋為準。
本文依據 115/9/1 生效之公告版本撰寫,最後審閱日:2026-09-01。









